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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作者:武汉金吉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16日,是一家专注于湖北大件运输公司搬运(货物配载)的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国内货运的行业发展,以与时俱进的理念,强大的网络平台、经验丰富的团队、熟悉市场的营销队伍以及独具特色的服务,竭力打造湖北大件运输公司领域优异的企业。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务实、创新、超越”的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以零投诉为目标,以好服务为要求”的服务宗旨,与广大客户双赢合作。

水路运输有着悠久的历史。人类还在石器时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来才有了独木舟和船。人类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从事运输。较早的运输工具是独木舟和排筏,以后出现木船。帆船出现于公元前4000年。15~19世纪是帆船的鼎盛时期湖北大件运输公司

中国是世界上水路运输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经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国开始工凿运河。公元前214年建成了连接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京杭运河则沟通了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五大水系。唐代对外运输丝绸及其他货物的船舶直达波斯湾和红海之滨,其航线被誉为海上丝绸之路。明代航海家郑和率领巨大船队七下西洋,历经亚洲、非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沿海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统称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沿海港口、沿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几十年来,我国一直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国内沿海与内河的货物运输区别对待,采用不同于国际海上运输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行运费统一定价,船舶和货物按计划调配,运输单证采用不可转让的运单制,运单随船而行,不可转让,不能作为跟单信用s证的单证,承运人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对船长船员在驾驶和管理船舶上的过失所引起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我国《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沿海运输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我国制定和发布了《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我国《海商法》第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l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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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

海洋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虽然存在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的不足,但是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它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总量的80%~90%是通过海洋运输进行的,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使货物运输向集合化、合理化方向发展,而且节省了货物包装用料和运杂费,减少了货损货差,保证了运输质量,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